(招標編號:HX-FWZB-20250604)
項目所在地區(qū):吉林省,長春市,寬城區(qū)
一、招標條件
本長春市兒童福利院食堂餐飲服務外包項目已由項目審批/核準/備案機關批準,項目資 金來源為其他資金44萬元招標人為長春市兒童福利院。本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,現(xiàn)招標方式為其它方式.
二、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
規(guī)模:食堂餐飲服務外包項目
范圍:本招標項目劃分為1個標段,本次招標為其中的:
(001)長春市兒童福利院食堂餐飲服務外包項目;
三、投標人資格要求
(001長春市兒童福利院食堂餐飲服務外包項目)的投標人資格能力要求:
1.滿足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。
2.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:
2.1供應商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(nèi)注冊,并具有有效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的獨立法人資格,有能力提供本項目服務且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,并在人員、設備、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服務能力。
2.2申請人須具備《食品經(jīng)營許可證》或《餐飲服務許可證》。
2.3財務要求:具有良好的商業(yè)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,需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。
2.4納稅證明及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: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依法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 記錄,需提供資格條件承諾函。
2.5信譽要求:
(1)拒絕列入政府取消投標資格記錄期間的企業(yè)或個人投標。
(2)按照《財政部關于在政府采購活動中查詢及使用信用記錄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財庫(2016)125號)的要求,根據(jù)遞交響應文件截止時間“信用中國”網(wǎng)站中國政府采購網(wǎng)的信息,對列入失信被執(zhí)行人、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 事人名單(即“稅收違法黑名單”)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及其他不符合《中 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》第二十二條規(guī)定條件的電請人,拒絕參與政府采購活動。
2.6與采購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、其他組織或者個人,不得參加投標, 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,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標或者未劃 分標段的同一招標項目投標。違反這兩款規(guī)定的,相關投標均無效。
2.7招投標過程中,供應商所提供的所有證件均需在有效期內(nèi)且注冊單位名稱與供應商的名 稱一致,如企業(yè)名稱發(fā)生變更,需提供主管部門出縣的變更證明材料,否則不接受其供應商 參與本次招標項目的投標
本項目不允許聯(lián)合體投標。
四、招標文件的獲取
獲取時間:從2025年07月08日08時30分到2025年07月14日16時00分
獲取方式:現(xiàn)場獲取
五、投標文件的遞交
遞交截止時間:2025年07月18日15時00分
遞交方式:紙質(zhì)文件遞交
六、開標時間及地點
開標時間:2025年07月18日15時00分
開標地點:長春市
注:報名前郵件發(fā)送(公司名稱+聯(lián)系人電話+參加項目名稱)獲取投標登記表
聯(lián)系人:劉經(jīng)理
手 機:13021234884
郵箱:gxzbliu@163.com